吉林市人民政府

油煙靜電機租賃



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圍繞堅持綠色發展、建設“生態吉林”的總體目標,超前謀劃、精心部署。根據《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制定印發瞭一系列吉林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加大投入、狠抓落實,有效提升瞭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各項工作取得瞭階段性成效,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具體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



經國傢環境監測總站審核後發佈的監測數據統計,2016年我市實際可吸入顆靜電油煙處理機出租粒物(PM10)年均濃度為69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其他空氣環境評價指標年均濃度均穩定達到二級標準。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90天,重污染天數6天,均較好達到瞭國傢和省要求的考核指標。



2017年1月至6月,我市實際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為86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其他空氣環境評價指標年均濃度均穩定達到二級標準。城區空氣質量監測有效天數為178天,優良天數為110天,重污染天數9天,環境空氣質量受不利氣象條件和工業生產回暖影響,比去年同期不降反升,相對2014年、2015年同期仍在下降,有所改善。



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一)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1、加強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市發改委、工信局等部門制定瞭《吉林市台中靜電機租賃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瞭煤炭消費控制中長期目標,明確瞭職責分工,把控煤工作分解到具體責任部門。2016年我市煤炭消費總量占能源總量的65.5%,預計2017年我市煤炭消費總量占比可達到65%以下。



2、改善能源結構。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采取可行措施,調整能源結構,推廣清潔能源,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大力推進瞭天然氣、電和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使用替代原煤及成品油油品治理工作。一是加快實施“氣化吉林”工程,提高社會能源消耗中的天然氣比例。充分利用港華長-吉輸氣管道天然氣項目和吉林中油昆侖燃氣公司新建母站項目,增加天然氣利用量。二是支持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降低燃煤發電比例。蛟河市凱迪6萬千瓦生物質秸稈發電項目已建成投運,樺甸市凱迪6萬千瓦生物質秸稈發電項目正在加快推進。三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大力發展生物質能源。完成瞭生物質能源基礎現狀調研,已編制完成吉林市生物質能源利用規劃。四是加快推進中廣核大口欽、華能金珠風電,舒蘭市、蛟河市光伏扶貧等項目建設。



3、散煤清潔化治理。我市轄區所有煤礦現已各自完成投資25萬元建設和完善篩選設備,篩選率達到100%。我市下發瞭《關於加快煤礦洗選設施建設與改造的通知》,要求新建煤礦應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生產煤礦要加快洗選設施建設與改造。現存8處生產煤礦已符合《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有關規定,不需要建設煤炭洗選設施。



按照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市發改、商務、安監、質監、工商和環保等部門按職責分工推進清潔煤炭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劣質煤退出市場工作機制,促進清潔煤炭利用



(二)加強工業污染治理



1、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力度。按照《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和《吉林省煤炭行業去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意見(討論稿)》要求, 我市確定2016年退出煤礦6處,去產能311萬噸,冀東水泥吉林公司已停產搬遷退出熟料產能80萬噸,水泥產能190萬噸。



2、推動重污染企業退城入園。按照我市哈達灣整體搬遷改造實施方案進行重點企業搬遷,目前已完成11傢中小企業搬遷工作,吉林晨鳴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已經搬遷完畢並已投產,中鋼吉炭、中鋼吉鐵整體搬遷工作正在進行中。



3、加強工業企業煙氣達標改造。加強工業企業達標改造。按照《吉林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評估辦法》我市已於2017年6月17日全面完成瞭我市“十個重點”行業符合評估要求企業的企業自評估報告編制、各級環保部門核查、市級環保部門統計、匯總、分析工作。並編制完成瞭鋼鐵、水泥、火電、垃圾焚燒、65噸以上燃煤鍋爐、造紙、污水處理、煤炭、食品深加工(我市無印染行業)全市九個行業的行業評估報告和綜合評估報告,按時上報瞭省廳。下一步繼續配合省廳做好最終審定評審工作。



(三)加強煤煙型污染治理



1、實施燃煤小鍋爐撤並改造。制定瞭《吉林市加快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整治工作方案》和《吉林市淘汰燃煤小鍋爐專項資金獎補辦法》,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截止目前已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414臺,剩餘91臺燃煤小鍋爐按“一爐一策”計劃,采取並網、改燃等措施, 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



2、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目前我市20萬千瓦以上裝機5臺,已完成3臺超低排放改造,國電江南熱電有限公司2號機組、國電吉林龍華吉林熱電廠10號機組正在改造,2017年年底前,我市20萬千瓦以上裝機全部實現超低排放。



(四)加強城市揚塵污染治理。



1、嚴格建築揚塵治理。下發瞭《加強全市建築施工工地安全質量監管和文明施工實施方案》和《關於加強施工現場揚塵和噪音管理的通知》,采用生態高效防塵劑進行防塵治理,督促安裝工程車輛全自動洗輪機18臺,防止車輛帶泥上路。施工現場全部采用標準圍擋和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作業,並配合灑水降塵作業。對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地面進行硬化處理,道路及地面揚塵問題及時得到瞭整改。



2、嚴格道路揚塵管控。實施市區道路揚塵管控。現有環衛清掃、灑水降塵車輛162臺,其中,街路清掃車輛110臺,灑水降塵車輛52臺。2015年,我們對全市156條主要街路開展瞭機械化清掃和灑水作業,2016年我市擴大瞭作業范圍,對可實施機械化清掃作業的次要街路和支路也開展瞭常態化作業,機械化清掃和灑水街路達到瞭298條,面積694萬平方米,可實施機械化清掃街路機掃率100%。



(五)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



1、強制淘汰黃標車及老舊機動車。今年1月1日起,我市建成區黃標車已全面限行,並納入道路交通處罰系統,黃標車報廢補貼政策也將延續至6月末。截止6月末,淘汰在用黃標車5882臺,暫居全省前列,力爭年底前全部完成19804輛黃標車淘汰任務。



2、嚴格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管。建成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管平臺。嚴格實行瞭機動車環保檢驗與安全性能檢驗同步管理的制度,機動車環保年度檢驗率一直在80%以上。



3、新能源汽車推廣。近年來,我市天然氣公交車已成為公交線路上的主力車型,在此基礎上,推廣應用混合動力新能源公交車,促進公交企業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目前,我市擁有公交營運車輛1283臺。其中:柴油車182臺,天然氣車981臺,插電式混合動力車120臺。天然氣車占76%,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占9.4%。



4、加快推進油品升級。2016年全面供應符合國傢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全面推進供應符合國傢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制定瞭《關於落實“加大國IV柴油省內銷售力度”的意見》。《吉林市成品油市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按照實施意見和方案的安排和部署,開展整治工作。2017年起全面供應符合國傢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制定《吉林市成品油市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按照實施意見和方案的安排和部署,開展整治工作。



(六)加強農業污染治理。



1、強化秸稈禁燒監管。市政府印發瞭《吉林市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瞭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和職責分工。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均成立瞭秸稈禁燒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親自部署,主管領導包保負責,全面實施禁燒各項措施,確保禁燒目標任務完成。市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加大瞭組織、協調、調度、巡查和督辦,促進瞭秸稈禁燒工作順利開展。



2、促進秸稈綜合利用。在永吉縣、磐石市、蛟河市和舒蘭市開展秸稈打捆試點,由環保部門對實行秸稈機收撿拾打捆的農田按照實際打捆面積對打捆企業進行全額補貼,發改、財政部門研究出臺秸稈資源化利用扶持政策,統籌安排財政資金,逐步加大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農業部門對購買秸稈撿拾打捆機、秸稈打包機、拖拉機的農戶及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按照國傢農機購置政策給予補貼,深入開展秸稈還田覆蓋免耕播種和高留茬還田覆蓋免耕播種兩種技術,大力推廣秸稈快速腐熟還田、堆漚還田等,提高秸稈還田利用率;牧業部門積極推廣秸稈青儲技術,鼓勵養殖場(戶)和飼料企業利用秸稈生產優質飼料;國土部門協調各鄉鎮街落實秸稈收儲企業倉儲用地或秸稈臨時堆放點。通過多方聯動,多措並舉,疏堵結合,以用為主,最大程度地控制瞭秸稈焚燒,全面地推進瞭綜合利用。



(七)加強社會生活源污染治理



1、推進“禁燃區”和“無煙區”建設。隨著建成區面積的擴大,2015年我市重新調整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由原來占建成區比例43.75%增加到68.45%。嚴格建成區新建及現有燃煤小鍋爐管理,嚴查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燒紙祭祀、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2、加強餐飲油煙綜合整治。加大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力度,完成大中型餐飲油煙治理261傢,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治理任務。



(八)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



1、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提高應急響應水平,減少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根據應對吉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際情況,對《吉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在原預案中重污染天氣三級預警的基礎上增加Ⅳ級藍色預警。



2、提高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能力。密切關註環境空氣質量,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共同會商研判,實現未來3天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在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及時向公眾發佈空氣污染狀況及需采取的相應措施,視污染程度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提醒公眾出行等生活註意事項。



3、嚴格落實應急管控措施。2016年成立瞭吉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瞭《吉林市加強應急管控措施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工作方案》,明確瞭應急管控目標,細化強化污染治理設施監管、全面禁燒農作物秸稈等10項應急管控措施,落實瞭企業、政府、基層組織的責任和要求。



三、地方開展的主要特色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



2016年,為進一步深入推進“十三五”期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調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組織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措施,制定瞭《吉林市落實省聯動長吉平三市共治大氣污染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吉林市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工作方案》等;市委、市政府常委會審議通過瞭《吉林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6-2020年)》。2017年,又成立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委、市政府分別召開專題會議結合貫徹落實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對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瞭周密部署,其中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提出瞭明確要求。制定瞭《吉林市2017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將9個方面26項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20多個市直部門及各企事業單位。同時又進一步完善瞭《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明確各部門職責,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資金投入,積極扶持。



市政府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有效整合各類專項資金,向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傾斜。市政府研究並出臺瞭分散燃煤采暖鍋爐集中供熱並網減免入網費和改燃天然氣減免入網費優惠政策,市環保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瞭《吉林市關於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獎補辦法》,有效調動瞭燃煤小鍋爐淘汰、油氣回收治理、餐飲油煙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性。市政府出臺瞭《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市黃標車報廢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提前淘汰的黃標車予以補貼資金,從而促進車主主動淘汰黃標車的自覺性。



(三)項目引領,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程。



吉林市列入“十三五”項目庫中大氣污染防治項目20個,總投資約43.6億元,2016年,吉林市PM2.5、PM10降幅達30%,成為全省降幅最大的城市。今年吉林市又設計瞭總投資14億元的11個大氣污染防治項目,重點實施電力行業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揚塵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集中供熱示范工程、取締燃煤小鍋爐等工程,隨著這些項目的建成投運,將有效地改善我市空氣環境質量。



(四)加強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制定瞭《吉林市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目前我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企業廢氣治理設施能夠保持穩定運行,有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得到瞭有效控制。16傢石化行業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改造取得相應進展,計劃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



(五)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行動。



為最大限度減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壓力,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今年制定瞭《吉林市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方案》,並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重點開展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行動。成立建成區燃煤鍋爐聯合整治、加油站、油罐車、儲油庫油氣回收裝置運行專項整治、黃標車專項整臺和建築工地及渣土車運輸污染專項整治四個聯合整治執法監督檢查組,重點檢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面向社會開通環保專線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監督力量齊抓共管,通過有效措施切實解決群眾關註的環境問題。



四、下步工作安排



截止目前,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完成2017年度考核指標難度較大。但通過不斷加強以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可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力爭年底實現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比2014年、2015年有所下降。



(一)強化源頭管控,優化結構調整。嚴格控制污染類工業項目,嚴格項目環境準入,禁止審批國傢產業政策限制類的建設項目。加快推進重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強化能源結構調整,保證2017年底前,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持續下降,達到考核要求。



(二)加強項目引領,推進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建設。重點推進小白山、北大壺生物質集中供熱示范項目建設,跟蹤督辦項目工作進度。確保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務。



(三)嚴格環境執法,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管,確保達標排放。鞏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成果,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促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



(四)全面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加快推進石化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加強加油站、油罐車、儲油罐油氣回收裝置運行監管和餐飲油煙治理。同時,推動有機化工、表面塗裝、印刷包裝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五)加大黃標車整治力度。增加路檢頻次,聯合公安、商務、環保、商務、財務及街道社區等部門對“僵屍車”進行清理,確保淘汰我市19804輛黃標車。



(六)嚴格控制建築施工和道路揚塵污染。按標準化要求加強建築施工工地管理,加強道路揚塵管控,提高機掃率,必要時加大灑水頻次。



(七)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完成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督促相關企業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降低重污染天氣預警門檻。



(八)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制定政策和資金扶持辦法,實現疏堵結合,提高綜合利用率,確保不因秋季秸稈焚燒影響環境空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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